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2009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和《2009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教學司【2008】17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09年全國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和《關於做好2009年全日製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09】2號)等文件的要求,特製定本辦法👲,切實做好我院2009年學術型和全日製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第一條 指導思想
1🦶🏿、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更加註重提高生源質量,切實將保證質量放在首位。
2、繼續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3、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強和規範復試工作👩🔬,提高復試質量,探索建立不拘一格選拔優秀拔尖人才的機製。
4、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嚴肅招生紀律,加強自律📽,堅持公平、公正,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譽和研究生招生考試製度的公信力👨。
第二條 組織形式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製訂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負責、指導全校學術型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
2、沐鸣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領導擔任組長。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加強對本沐鸣復試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根據學校復試工作的相關文件🤺,製定切實可行的具體復試方案、內容、程序和評分標準等。
3、沐鸣組建復試專家小組📁,復試專家小組成員一般不少於5人💇🏿♀️。復試專家小組成員應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高級職稱以上人員擔任🧢,組長由學術帶頭人擔任🧲👰🏿。對招生人數較少且研究方向相近的學科,可合並若幹復試專家小組。復試專家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工作😛,公正🚴🏻♂️、公平🛋、科學🧓、合理地考核考生並評分👨🏻🏫。
4💙、學校成立復試工作巡視組。成員由有關專家🏄🏽♀️、紀檢、監察處和研究生部組成。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
第三條 復試基本要求
1👨👨👧👦、政治考核
學院對參加復試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及實際表現要嚴格審核,把好思想政治質量關。調檔及政審工作在復試後進行。
2👂🏻、參加復試的考生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見《沐鸣平台200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分數基本要求》。
3、體檢要求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製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均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第四條 復試工作
復試是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今年是面向應屆本科畢業生招收全日製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第一年👶🏻。全日製專業學位研究生與學術型研究生屬同一層次的不同類型,根據教育部 “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在考生自主選擇攻讀學術型學位和專業學位後,沐鸣確定兩類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分別進行復試。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製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量化業務課考核成績,明確綜合素質考核等次。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人數確定
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今年我院仍然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全院原則上控製在1:1.2左右🚬,沐鸣根據各研究方向生源情況確定差額比例,確定沐鸣擬錄取總規模數📍。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應通過復試👀。沐鸣配合及時通知考生,準時參加復試。
三、復試資格審查
沐鸣指定專人負責考生的資格審查,在考生復試報到時,交驗考生的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的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核查考生的復試資格🌝、身份證、準考證、大學期間的成績單(須加蓋高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人事部門紅章)、科研成果、學術論文等材料。對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審查英語四級證書或成績單、已修大學本科六門課程成績單(原件)。對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並完成服務期🌺👩🏻🦽➡️、考核合格的考生,需核查全國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統一製作頒發的《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誌願服務證》🥵、《誌願服務鑒定書》和服務單位證明🀄️。
同時,查收《沐鸣平台碩士研究生復試確認表》和加蓋紅章的大學期間的成績單🗞。
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四🧚🏻♂️、復試內容🙁、方式及要求
(一)復試內容👎🏼:
1、專業
主要測試專業知識;
2、外語聽力
主要測試外語聽力;
3⏭、綜合面試
(1)專業素質和能力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②考核
對攻讀學術型學位研究生的考生🫶🏿:
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專業外語水平🧾🙍🏼♂️。
對攻讀全日製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
考核要更加突出對其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註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③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②本學科(領域)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沐鸣📟、誌願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③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④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二)復試方式⛷🧸:
1🛰🎧、專業為筆試🕳,考試時間為3-4小時(根據考卷上的規定),滿分100分。筆試科目及要求見《沐鸣平台200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沐鸣公布的復試方案。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安排復試筆試考場和閱卷🙎🏽。
2🏯、外語聽力滿分為30分。由學校統一安排(具體見網上通知)。
3⚂、綜合面試🌆,主要考核考生專業素質🦿、能力和綜合素質、能力,滿分為120 分。
(三)復試要求
1🏃🏻♂️➡️、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鐘;
2、對同等學力的考生,應加強對本科主幹課程和實驗技能的復試考查,須加試2門其報考學科的本科主幹課程1️⃣,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總分,凡有一門課程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考試結束後3天內,須通知考生加試成績🏋🏼♀️,並將考卷和考試成績一並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3、復試結束後第2天應張榜公布未通過復試考生名單。
(四)推薦免試生和往年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考生,因已參加過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
(五)對需進一步考查的考生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由學校組織專家組進行再次復試。
第五條 復試成績🤽🏽♀️、總成績
1、復試成績滿分為250分,其中專業課筆試滿分為100分,綜合面試滿分為120分,外語聽力滿分為30分𓀙。
2🤘🏼、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第六條 調劑復試
1🤹🏽♀️、沐鸣今年原則上不接受調劑生源🧝♀️,個別研究方向可適當接受調劑生源🧑🏽🔬。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須符合報考第一誌願專業和擬調入專業的復試分數線🔊;
2、申請調劑全日製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申請調入與本人第一誌願報考專業相近學科的專業學位專業(領域)🌚。
3、考生調劑復試工作必須通過“全國碩士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http:yz.chsi.com.cn)🧑🍳,未經調劑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一律不予承認。
4、單獨考試考生不允許調劑復試👬。
第七條 統考(聯考)線下生的復試
對初試成績略低於復試分數線,但專業成績相對名列前茅的少數考生或具有科研創新等特殊才能,且僅一項成績低於學校復試分數線5分之內的第一誌願考生,允許其申請破格參加復試🥬。破格由本人在規定時限內(見4月8日公布的《沐鸣平台200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辦法》)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遞交有關材料,經沐鸣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初審通過後🏌🏽♀️,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其復試資格。
第八條 復試的監督與復議
1🧝🏻♂️、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全權負責本沐鸣的復試過程,解決復試錄取過程中隨時可能出現的問題🧑🏿🦰,並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復試期間👨🎤,應增強復試錄取工作透明度,堅決抵製不正之風,做到工作程序公開⚒、錄取標準公開💇🏿。
2、實行監督製度和巡視製度。學校的紀檢、監察處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巡視組巡視復試現場🤴🏻,加強監管,以確保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3、實行信息公布製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製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在規定時限(自公布復試成績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受理的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責成沐鸣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或復試專家小組進行復議🐢。
第九條 錄取原則
沐鸣在確定錄取名單時,先確定考生錄取為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或全日製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時,按照學校獎學金評定辦法和獲獎比例,確定獲得獎學金名單🔇。
凡自主選擇攻讀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各學科(專業)按照總成績排序(第一誌願和第二誌願分列),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凡自主選擇攻讀全日製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含外校調劑考生)均屬於第一誌願;復試後由學術型調入全日製專業學位的考生均屬於第二誌願。各專業(領域)按照總成績排序(第一誌願和第二誌願分列)🔕,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復試中綜合面試平均成績低於72分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加試科目考試成績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按照教學廳[2004]18號文件要求🛄,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並完成服務期🤽♀️、考核合格的誌願者💅,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的政策(在服務期滿後三年內,符合報考條件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